战略投资者协议翻译案例---新译通翻译网
战略投资者协议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我国在新股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允许战略投资者在发行人发行新股中参与申购。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在股票发行公告中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界定。
根据双方签订的战略投资合作协议,中国银行与苏格兰皇家银行目前在信用卡业务合作方面已经建立了由双方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将领导独立的信用卡业务单元的筹备和运作。双方还就财富管理方面的合作达成意向,并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方面已经开始实质性合作。在银行管理方面,包括风险管理、资产负债、财务、信息科技、人力资源等,双方的合作也已全面展开。
此外,中国银行最近派员出席了亚洲金融控股(淡马锡下属子公司)组织的贸易融资论坛,推进中国银行与亚洲控股所投资的亚洲区内银行之间的业务开展。中国银行与瑞银集团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合作,及与亚洲开发银行在反洗钱控制方面的合作也正在进行中。
战略投资者协议翻译成功案例: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夏银行
东方航空
京能集团
中国航油
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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