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仲裁公文翻译案例---新译通翻译网
司法仲裁公文
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已普遍把仲裁作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一种方式。1923年由国际联盟主持,在日内瓦签订了一项《仲裁条款议定书》,缔约国承认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1927年又签订了一项《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承认在缔约国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在其他缔约国都应当承认有效,并且可以执行,这两个公约的签订有利于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常设的仲裁机构。1958年联合国通过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中国已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又于1976年制定了《仲裁规则》,推荐各国经济贸易界采用。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已在国际上得到普遍承认和广泛采用。不仅商品买卖的合同中大多订有仲裁条款,其他经济贸易合同,如经济合作、技术转让、国际信贷、合营企业等合同也普遍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中国现有两种仲裁。一是国内企业之间有关经济合同争议的仲裁;一是涉外经济贸易和海事合同争议的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国内企业间签订的经济合同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在中国统一管理经济合同的部门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国内的仲裁制度,经济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不需要事先签订仲裁协议,当事人也没有选择仲裁员的自由,仲裁员由仲裁机构指定。仲裁机构对双方当事人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再行仲裁。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还规定
:经济合同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应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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