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翻译案例---新译通翻译网
单身证明
一、加拿大公民或旅居加拿大的中国公民去中国与中国公民结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下,还须向中国地方民政机关提交经加拿大公证员(NOTARY
PUBLIC)或律师公证的单身证明书(即无配偶证明书)。证明书须写明当事人出生时间、地点、护照号码、婚姻状况(如未婚、离婚、丧偶)以及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该证明书须经指定的省认证机关(认证机关信息请见第五条)的认证,然后经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凡离婚或丧偶的婚姻当事人还须提供经所在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认证的离婚证明书或配偶死亡证明书,并经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
二、我馆仅受理我领区(包括阿尔伯塔省、萨斯卡彻温省、西北地区)的有关认证申请。向我馆申请认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规范并亲自签名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一份。
3、已经公证和指定省认证机关认证过的单身证明(文中须有“至今单身和未婚字样”)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认证收费标准、办证时间
到馆申请: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到我馆办理,无需提前预约。办理时间通常为4个工作日,每份认证文件收费30加元。经领事官员批准当日可取证的(需在上午11:00之前递交申请),每份认证文件另加收50加元特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的,每份认证文件另加收35加元加急费。递交申请时无需交费,来我馆取证时请用现金、Money
order或公司支票支付有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1、 每人只能办一份单身证明。
2、单身证明书有效期为半年(自使领馆签发认证之日起)。经加拿大公证员公证的公证文书须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有关认证,并向使领馆申办认证。
单身证明翻译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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